“315專題”:全麵注冊製,改革向未來—— 你了解注冊製嗎?

發布時間:

2023-03-15


  注冊製是新概念嗎?

  股票發行注冊製(registration-based IPO regime)最有代表性的市場是美國和日本股市,從美國實行注冊製至今,已有90年曆史,相對比較成熟。實踐證明,這種製度的市場化程度最高。

  注冊製具體怎麽實行呢?

  注冊製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精簡優化發行上市條件。將核準製下的發行條件盡可能轉化為信息披露要求。

  二是完善審核注冊程序。進一步明晰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職責分工,證券交易所審核過程中發現重大敏感事項、重大無先例情況、重大輿情、重大違法線索,及時向證監會請示報告。證監會同步關注發行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板塊定位。

  三是優化發行承銷製度。對新股發行價格、規模等不設任何行政性限製,完善以機構投資者為參與主體的詢價、定價、配售等機製。

  四是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製度。各市場板塊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統一實行注冊製,完善重組認定標準和定價機製,強化對重組活動的事中事後監管。

  五是強化監管執法和投資者保護。依法從嚴打擊證券發行、保薦承銷等過程中的違法行為。細化責令回購製度安排。此外,全國已經上市的股票轉公司注冊製有關安排與證券交易所總體一致,並基於中小企業特點作出差異化安排。

  注冊製與目前實行的核準製有哪些區別?

  注冊製改革的本質是把選擇權交給市場,與核準製相比,審核主體從交易所轉向了交易所和證監會雙重審核。更重要的是充分貫徹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理念,發行上市全過程更加規範、透明、可預期。

  這也意味著,作為中介機構的券商,未來的服務核心從一次性的整合資料到注冊發行,將可能變成整合資料——打造賣點——注冊發行(其中發行價甚至比核準製更加考驗券商的服務能力),甚至還可能包括企業谘詢的服務流程。

  實行注冊製的優勢在哪呢?

  從科創板到創業板、北交所,再到全市場,在經曆了4年試點醞釀之後,股票發行注冊製將以更加合理與適配的姿態,促進資本市場的繁榮,從而更好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

  ★以信息披露為核心 使得發行上市全過程更加規範透明

  ★上市條件更包容 從而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激發科技創新能力

  ★退市機製更順暢 防止“劣幣驅逐良幣”,市場結構和生態進一步優化

  注冊製實行後,交易規則有哪些變化呢?

  ★ 變化一:主板新股上市交易漲跌停有新規

  新的停牌規則方麵,若發生以下三種情之一形即可停牌,一是股票10天內發生4次異動公告,二是股票10天漲幅超過100%,三是股票30天漲幅超過200%。

  主板新股上市發行規則方麵,首先,主板新股上市後,前5日不設漲跌停限製;其次,上市5日後,股票漲跌幅按10%設限。

  主板股票交易新增盤中臨時停牌機製,無價格漲跌幅限製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的,單次停牌10分鍾。

  ★ 變化二:出台價格籠子機製

  市價申報方麵,新增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價格籠子機製,連續競價階段2%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同時增設了”十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的安排,當2%有效申報價格範圍較基準價格變動不足十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即0.1元時,取至0.1元。

  主板單筆申報上限100萬股。對比來看,創業板、科創板限價申報單筆上限分別為30萬股、10萬股,市價申報單筆上限分別為15萬股、5萬股。

  ★ 變化三:盤後定價交易與優化兩融交易

  與科創板、創業板盤後定價交易規則相似,主板盤後定價交易同樣按照時間優先原則,交易價格可采用收盤價或證券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上市股票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兩融標的,戰投配售股份納入可出借範圍。

  ★ 變化四:完善主板交易信息公開規定

  全麵注冊製相關新規中提到,公布相關股票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五家會員證券營業部名稱及其各自買入、賣出金額:當日收盤價格漲跌幅±7%、價格振幅15%、換手率達到20%的各前五隻股票披露股票首個交易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異常波動的定義為,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

  增加嚴重異常波動規定,股票嚴重異常波動期間,將公布投資者分類交易統計等信息。

  嚴重異常波動指標定義為,連續10個交易日內4次出現規定的同向異常波動情形、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50%)、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

  風險警示板異常波動指標定義為,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

  主板將新增嚴重異常波動情形交易信息公開機製,根據主板特點設定差異化閥值。信息披露方麵,披露新股首個交易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名稱及買賣金額。

  ★ 變化五:優化證券交易監督

  根據證券法,新增“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新增“程序化交易影響係統安全或正常交易秩序”的異常交易行為。

  新增“通過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密集申報或者以明顯偏離合理價值的價格申報,意圖加劇證券價格異常波動或者影響本所正常交易秩序”的異常交易行為。

  明確對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或者由同一投資者實際控製的單個或者多個普通證券賬戶、信用證券賬戶以及其他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組)進行合並監控。

  值得投資者注意的另一變化是,滬深交易所均將嚴重異常波動股票、風險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等納入重點監控範圍,可從嚴認定異常交易、從重采取監管措施,著力防範交易風險。

  深交所對實施異常交易的投資者可采取口頭警示、書麵警示、約見談話、限製交易等自律監管措施。上交所規則提到,公開主板股票典型異常交易行為的定性描述和定量指標,規定了5大類14種典型股票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標準,進一步明確市場預期。

  ★ 除此之外,在申購配售方麵,上交所將主板網上投資者新股申購單位由1000股調整為500股,與科創板保持一致。

  明確注冊製股票上市首日納入兩融標的,注冊製下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以作為標的證券。

  投資者適當性方麵,維持主板現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不變,對投資者資產、投資經驗等不作限製。

  實行注冊製對投資者有什麽利好呢?

  首先,目前的市場充斥著各種的“炒作”。全麵注冊製標誌著資本市場逐步走向成熟,而成熟的市場相對來說,更多的以價值投資為基準,投資相對容易;

  其次,投資的方法更加明確。注冊製股票市場的體量將會增加,在以往多方麵選股的基礎上,更加聚焦基本麵的指標,選股反而會比較容易;

  第三,退市等各項製度更加完善,投資者獲取信息也更加的公開,既有利於投資者的公平,也有利於更好的保護投資者。